日常生活中,市民除了交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还有一项委托市自来水总公司统一代收的费用,即是生活垃圾处理费。那么,生活垃圾处理费怎么缴纳?我家又该缴多少生活垃圾处理费?缴纳后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干什么去了?今天,城管微讲堂再次给大家普及“生活垃圾处理费”小知识。
01
生活垃圾处理费是什么费?
从2016年1月1日起,我市中心城区执行新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模式。在本市中心城区(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生活垃圾处理费实行政府定价,居民类采用定额收费,非居民类采用“水消费量折算系数法”收费,汕头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中心通过征收系统核定征收额,委托汕头市粤海水务有限公司代收,由缴费人随水费一并缴纳。
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本市常住人口,均应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02
我家的生活垃圾处理费该缴多少?
居民类按供水直抄到户且未实行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的非涉农居民户每月每户13.5元;实行物业管理服务的物业小区居民户每月每户3.5元;涉农社区居民每月每户9.5元。
非居民类则根据不同类别用户的实际用水量对应相关收费标准收费。
03
哪些群体可减免生活垃圾处理费?
1.经市民政部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并发证的低保户和特困职工家庭居民类用户,实行先收后返(即先缴费后返还)。
2.经相关部门确认的烈属、五保户、孤寡老人家庭等居民类用户实行免收生活垃圾处理费;敬老院、福利院、救助站、老年人活动中心等社会公共福利机构和中、小学校(不含校办企业、职业学校和教职员工家庭)减半收取垃圾处理费。
3.对于同一产权人在中心城区内拥有多套房产的,且能够证明均为该产权人自住的,垃圾处理费按一户征收。
04
我缴纳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干嘛去了?
您缴纳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全额上缴市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垃圾填埋场、垃圾转运设施等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和维护;垃圾清扫、收集、转运等环节的相关费用;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取工作以及经上级批准使用的其他支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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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生活垃圾如何实现无害化处理?
我市已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无害化收运处理体系,目前市中心城区居民日产生活垃圾约2300吨,其中大部分通过雷打石环保电厂进行焚烧发电,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小部分通过雷打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实行填埋,并采取喷药消杀、除臭、覆土覆膜、污水处理等技术实现无害化处理;另外,分类收集的厨余垃圾在雷打石生活垃圾填埋场内通过黑水虻技术转化为蛋白饲料用于经济动物养殖,实现变废为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