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始于尼布楚条约,终于辛丑条约
小童讲历史,大家好,我是小童。今天我们讲一下清朝历史上和日本签订的不平等条约“马关条约”是多么的让人气愤。首先,它的签订也有“重大”的意义,那就是较为彻底的打开了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大门,也成功的刺激了其它西方列国瓜分中国的“热情和信心”,使得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自此签订。
1、试探条约—-马关条约
日本明治维新之后,急于对外扩张,并商定了以中国为跳板的“大陆政策”即攻台湾,并朝鲜,打满蒙,征中国,进而称霸亚洲的“伟大宏图”。甲午战争打完之后,清政府的失败不仅仅是武器装备的落户,也是当局人的腐朽无能,因为战争一开始就无心打仗,一心求和,这种心态也使结局一场明显,只不过战争的代价有点让清朝惊慌失措,是意料之外之事。
日本在一系列事件的铺垫之后,侵略台湾和朝鲜看到清朝好欺负,于是一步步的酝酿新的“计划”,马关条约的签订内容也是日本一次狮子大开口的尝试,它想尝试一下,看看清政府的极限是多少,能在这块土地上拿到多少利益。然而我们看一下条约主要内容就知道了,马关条约: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台湾岛及其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赔偿日本2亿两白银。中国还增开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并允许日本在中国的通商口岸投资办厂。不仅是金钱的流失,还有更多土地的分割,以及通商海岸,完完全全看得出它的狼子野心和长远的打算。
马关条约
然而就是这样,在清朝太后、皇帝的旨意下,由李鸿章这个收拾烂摊子的替罪羊出面,签订了不平等条约!为其它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签订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清政府签订的第一个条约是尼布楚条约(与俄国签订的一个关于国界划分的平等条约),而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则是“南京条约”。众所周知,南京条约的签订是第一次鸦片战争结束的产物,也是清政府与西方列强签订的丧权辱国的条约之一。它的签订标志着中国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不仅是社会制度的改变。自此,中国正式的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国家,也成功的为其他犬牙鹰爪国家树立了打开中国大门的“榜样”。
第一次鸦片战争前期,入侵者遭到了中国人民的痛击,最终由于清政府的软弱无能,节节败退,让一个弹丸之地逼迫着签订条约,并且在中国这片土地上获利颇丰。
条约规定:
1、清朝政府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等五处为通商口岸(史称“五口通商”),准许英国派驻领事,准许英商及其家属自由居住。
2、赔款。清政府向英国赔款2100万银元,其中600万银元赔偿被焚鸦片,1200万银元赔偿英国军费,300万银元偿还商人债务。其款分4年交纳清楚,倘未能按期交足,则酌定每年百元应加利息5银元。
3、割地。割香港岛给英国,英军撤出南京、定海等处江面和岛屿。
等等一共13条内容。开设港口是列强利益熏心的体现,目的是想在中国长期捞取利益,赚取暴利,对于第二条对焚烧的鸦片进行赔偿,这个显然就是不合理的请求,鸦片作为一种毒品,不仅是对身体有害,严重违背人伦道德,也是为人所唾弃的产业,而在当时道光皇帝的迫于无奈下,全都一一应允。尤其是割地的举措,让中国彻底的沦为了主权不完整的国家,成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国家。而香港的流失辗转,也开始了长达100年的“出租”生活,直到建国后的90年代,才重新回到祖国的怀抱。
3、另外著名条约—辛丑条约
辛丑条约也叫“辛丑各国和约”、“北京议定书”是与西方列强共计十一个国家签订的条约。可以这样说,辛丑条约是慈禧太后向十一个国家宣战的产物。于是,各国又开始加筋了对清政府的搜刮和讹诈。并各自都有自己的小算盘,有的要钱,有的要地,有的要港口,等等一系列不合法的要求纷纷提到议程上去。同时,还要求拆除一系列防御设施,例如天津大沽口炮台(天津大沽口炮台的战略地位很高,是中国海防的主要力量所在)。
本次的赔款数额巨大,直到清政府灭亡,也没有偿还清楚。中国就此已经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北京东交民巷的划定,形成了“国中之国”的局面。同时,要求压迫一切翻地反封建的武装力量,从此借清廷之手消灭有生力量的借刀杀人方法开始实行。
该条款的约定,加剧了中国人民的生活疾苦,赔偿的巨款清廷早已经无力偿还,只能把压力转移到百姓身上。另一方面,也就加剧了清朝自己的灭亡,发挥了“饮鸩止渴”的效果。
问题1 为什么这么好的瓜分机会,列强没有进行割地要求?
列强并不是不想,而是意见很不统一,如果涉及到割地,那么势必会造成矛盾,影响条约的签订,与其让利益达不成一致,还不如都要赔款得了。
问题2 为什么支持清政府镇压义和团?
这招就叫“以华治华”“借刀杀人”“相互抑制”发展的一种办法。清廷永远在掌握之中,用心长远何其险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