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4日16时53分,受害人代某兰报案,称其在印江县峨岭街道东郊商贸城2栋爆破公司旁边的电动摩托车被盗了。接到报警后,印江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立即组织民警立案侦查。
经询问得知:受害人代某兰于2019年3月15日将摩托车停放在爆破公司旁自家楼下,每天回家经过爆破公司门口时摩托车都还在,直到2019年4月4早上10时,其买菜回家的摩托车都还在,但同日下午14时许,其出门经过爆破公司门口就发现摩托车不在了。
办案民警通过调看案发周边视频监控,锁定犯罪嫌疑人代某江(男,20岁,无业人员)。
通过线索排查,于4月5日晚22时,侦查人员在县城某网吧将犯罪嫌疑人代某江抓获归案。到案后,犯罪嫌疑人代某江供述:2019年4月4日13时许,其因无钱上网玩耍,便窜至印江县峨岭街道东郊商贸城内,见受害人代某兰的摩托车龙头锁未锁,于是将该摩托车盗走,后以70元价格卖给一收废品的人。同时犯罪嫌疑人代某江还交代了:其于2019年4月5日凌晨1时至4时许伙同熊某某(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先后五次流窜到印江县东郊商贸城小区、和达幸福花园小区盗窃摩托车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代某江已被印江公安局以涉嫌盗窃罪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