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财务的都应该知道,节假日加班如果没有调休,要按以下公式算加班工资↓↓
▣工作日加班
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基数 ÷ 21.75× 1.5× 天数
▣ 休息日加班
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基数 ÷ 21.75× 2× 天数
▣ 节假日加班
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基数 ÷ 21.75× 3× 天数

但是有同学有疑问
1、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到底怎样确定?
首先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可以约定以最低工资、基本工资、底薪或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如果没有约定,那一般用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2、21.75是什么?
21.75是月计薪天数;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休息日)/12个月=21.75天
3、今年法定假日增加2天对工资计算有影响吗?
今年开始,法定节假日由11天增加到13天,这个对加班工资计算的21.75,是没有影响的;只是影响了月平均工作日天数,由20.83天变为20.67天。
4、加班不给加班工资,给值班补贴行不行?
一般情况下,加班给补贴,不给加班费是不合规的。但补贴等于或高于加班费标准,或与员工有约定的除外!
还有就是,我们财务人员一定要注意,如果给值班补贴,值班补贴是要算入员工工资,计算个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