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步机是一种常见的健身器材,可以让人在室内进行有氧运动,提高心肺功能和耐力,还可以减肥塑形。但你知道吗?跑步机的起源并不是为了健身,而是为了惩罚犯人!
跑步机的发明者是一位英国工程师,名叫威廉·库比特(William Cubitt)。他在1818年设计了一种巨大的桨轮,让犯人们踩在上面,不断地转动。这种桨轮就是最早的跑步机,也被称为“库比特的马”(Cubitt’s horse)。
这种跑步机不仅可以用来折磨犯人,还可以用来发电、抽水、研磨玉米粉等。当时的英国政府认为这是一种既能管教犯人,又能增加收益的绝佳方式。据统计,每天有超过10,000名犯人被迫在跑步机上劳作,每人至少要走6英里(约9.6公里),有时甚至要走14英里(约22.5公里)。
这种跑步机对犯人的身心造成了巨大的伤害。由于长期劳累、营养不良和卫生条件恶劣,很多犯人死于心脏病、中风、肺结核等疾病。有些犯人甚至因为无法忍受这种折磨而自杀。跑步机也引起了社会的反对和抗议,被认为是一种“极度残酷”的刑罚。
直到1898年,英国的监狱法将跑步机定义为“极度残酷”,并将其废除。而跑步机则从刑具舞台退场,转而成为健身器材。1911年,“跑步机”专利在美国登记。1952年,现代跑步机的“先驱型”机器制作完成。1970年,美国刮起了慢跑风,跑步机风靡起来。
如今,跑步机已经成为了全球最受欢迎的健身器材之一,拥有各种高科技和娱乐功能。但每当我们在跑步机上锻炼时,是否还会想起它曾经是一种残酷的刑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