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至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10月25日,全国人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等6件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2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共六章六十二条,重点从进一步加强党对保密工作的统一领导,完善管理体制机制,适应新形势下保密工作对象、内容以及职责、任务的深刻变化,修改完善相关保密制度等方面作出修订。这次修订,聚焦实际工作突出问题,细化定密解密管理要求,将国家秘密定期审核和解密的成熟做法提炼上升为法律规定。
《保密法》
究竟是怎样一部法律?
它的发展进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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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保密法》?
《保密法》是保护国家秘密的基本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第一部比较完备的、与形势相适应的管理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的法律,它直接涉及到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保密法自1989年5月1日施行以来,对于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如今现行的《保密法》是2010年修订后立法机关审议通过的,所以也称为新《保密法》,目的是为了适应国家信息化建设快速推进和法制建设不断发展。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
《保密法》也经历了多次修订
其目的也是为了适应社会发展变化
那么
《保密法》的发展历程又是怎样的呢?
跟着小密揭开历史的画卷~
1950年1月,中央人民政府革命军事委员会颁布了《国家保密条例》,象征着保密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轨道。1950年10月,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加强保守党与国家的机密的决定》,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个关于保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1951年5月,中共中央下发《关于加强保守党与国家的机密的补充决定》,明确指出,“保守党和国家秘密,乃是关系全党、全军、全国人民的最大利益的问题。” 1951年6月8号,第一部保密法规《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正式出台,对和平建设条件下的保密立法进行了积极探索。
1988年9月5日,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明确了“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保密工作方针,这是我国第一部规范保密工作的专门法律,是保密事业发展的里程碑。
党的十四大以后,我国开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外开放范围进一步扩大。1997年8月,中共中央下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决定》,提出“加强保密法制建设,是强化保密管理的根本措施。”
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并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2014年1月17日,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对保密法规定的制度进一步细化。
此次《保密法》修订了哪些内容?
有何特色、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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