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国家秘密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在去长沙的高铁上,恰巧刷到了这个宣传国家秘密的视频,有感而发。

间谍行为事件一
不禁让我想起几年前的一起“境外组织策反某企业高级技工事件”。刘欣(化名),博士毕业,原是某家企业的高薪技术人才,在当地薪资也算是数一数二了。但让人没想到的是,条件如此优秀的刘欣与境外某机构人员相互勾连,做出损害国家利益的事情。

起因是一封兼职邮件吸引了刘欣,说是做些简单的任务就能轻松获取高额利益,比如要求刘欣把审核未发表杂志的目录、稿件发过去。又或者是军工类杂志文章,刘欣所在单位合作电厂项目的具体情况,甚至是一些核电站的建设规划、运行情况等资料。然而因为工作性质的原因,这些资料对刘欣来说是轻而易举,亳不费吹灰之力。好在最后在国家安全机构的介入调查下,将刘欣抓捕归案。
最终,刘欣因小失大,得不偿失,工作丢了不说,因犯非法提供情报罪而被剥夺政治权利以及9个月的牢狱之灾,并进行了巨额罚款。
间谍行为事件二
无独有偶,还有一起则是郑州大学生给境外“军民融合企业”随手拍照却轻松赚取2900元。

小李是郑州某大学的一名大学生,学习之余想找一份兼职,改善自己的生活水平。在一次机缘巧合之下,其在QQ加了一名网友,相聊甚欢,对方称他所在的公司正在搞一个军民融合项目,提出让他拍摄一些军事杂志的图片,然后就可以获取高额的佣金,并先给小李的微信转了100元钱的定金。
小李也没多想,甚至觉得这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对他来说这个兼职的钱简直太容易获得了,这比在外边干苦力简单多了。于是,小李通过这份简单的兼职轻松获取到酬金2900元。但该来的还是得来,随后,国家安全机关及时介入调查,发现小李的违法行为,因小李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违法行为,有悔过表现,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该如何反思
通过以上两个例子我们得知,这些看起来都是很平常的小事,可能就是间谍活动,我们作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应该警惕。
因此我们要引以为戒,在此倡导大家增强保密意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你随手拍的一张照片都有可能涉及国家秘密,保护国家秘密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我们要有所警惕。
比如标记有“军事禁区”的地理位置不能拍;

又或者是拥有美丽风景的海岸线可能包含了间谍感兴趣的哨所定位,也不能拍;

又或者是某些科研项目的实验数据成果,也不能拍;

又或者是你所参加的某个重要会议,涉及的机密纪要也不能拍;

又或者是你在路上看到震撼你的疾驰军队,也不能拍;

等等等等场景数不胜数,你不经意间随手拍的一张照片,却可能无意间泄露了国家机密,保密时刻,与你我同在。

“行走的50万”
如果在你的日常生活中,遇到了间谍行为,也就是人们日常所说的“行走的50万”,那么你可以进行举报。
顺便重提一下,行走的50万,是一个网络热词,是指潜伏在中国的间谍。出自北京国安局2017年4月10日发布和实施的《公民举报间谍行为线索奖励办法》。文中提到:对防范、制止间谍行为或侦破间谍案件发挥特别重大作用,贡献特别突出的线索,给予10万至50万元奖金。所以抓到间谍,就是抓到50万,间谍也就成了行走的50万。
你怎么看这些层出不穷的间谍行为事件呢?如果你的身边有类似行为你会选择举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