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中取栗”不等于“铤而走险”?
“火中取栗”的典故出自法国寓言《猴子与猫》,讲的是从前有一个猴子和一只猫,看到有一户农家院中正在炒栗子,猴子馋得口水直流,但它很狡猾,它自己不去取栗子,而去问猫喜不喜欢吃栗子,猫说当然想吃。猴子就建议猫趁主人不在时,到烧着炉火的锅里去偷栗子。老实的猫听取了猴子的建议,把爪子上的毛都烧掉了,才把栗子偷了出来,最后却让猴子在一边把栗子一个个给吃了。
后来人们就用“火中取栗”来比喻被人利用,替人冒险出力,最后自己却一无所获。例如《旧闻杂谈·王国维与梁启超》中提到的“段祺瑞只是一时利用进步党的所谓‘人才内阁’作为他的垫脚石,而仁公成了他的‘猫脚爪’,火中取栗后,就被抛弃了”。
“铤而走险”一词虽然也有冒险的含义,但更突出的是在无路可走时采取冒险行动,有孤注一掷挣扎奋不顾身的意思。
可见“火中取栗”和“铤而走险”表达的意思和着重点是不一样的,不能混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