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个人只能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因此,有人担心在自己去世后,农村的土地会被收回无法继承。实际上,农村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承包经营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只要承包家庭还有农户,在承包期内,土地是不会被收回的。如果承包家庭没有农户了,土地将由村集体收回。非农户不能继承土地使用权,但对其在承包地上所做的投入,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
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只有当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时,应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如果承包方不交回,发包方可以收回。在此过程中,如果承包方对土地进行了投资以提高生产能力,也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需要明确的是,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因此,宅基地使用权不能被继承,而房屋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是可以继承的。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是不可分割的,所以宅基地使用权应随房屋所有权一起转移给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