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廉江市,7.10号7.40发生惨案。
6死1伤,死者为3个幼儿园老师3个幼儿。
原因是,砍人者孩子被幼儿园一孩子家长开车撞了,为获得道歉和赔偿,据说孩子住院医疗费用无力支付,被撞孩子家长早上提菜刀到幼儿园。

开始的目的应该很明确就是要伤害开车撞他孩子的孩子。从进门没有对老师和其他孩子行凶可以看出他目标明确。

不过事情发生不是他能控制的了,现场出现幼儿幼儿教师伤亡,非常让人震惊惋惜。
为什么出现这种报复孩子女人的情况呢?
心理学,叫《踢猫行为》,就是把自己遇到的不公不平伤害侮辱转嫁到更弱的头上的报复行为,是弱者的表现,此人把心中仇恨和不平转移幼儿头上是懦夫行为。
我们都在骂他是懦夫,是疯子。
但我们的社会保护了弱者和懦夫的权益了吗?
没出事之前一次次沟通解决,谁又真的帮助他解决问题呢?
此事交警怎么处理的?处理后怎么落实的?为何一而再再而三的得不到有效解决?值得三思!
本可避免的一场悲剧,因为撞人方可能比较强势,可能社会经验也比较丰富,对车祸这事儿可能无所谓,没有积极解决,拖延怠慢被撞孩子和家属。
听说压垮被撞孩子家长的是他老婆早上不知什么原因骂了他。如此悲剧发生了!
把刀砍向幼儿女人无辜人员都是懦夫行为,应受到全社会的谴责和唾弃,无论如何都不能做出伤人事情!
我们也希望社会相对公平些,人们理性些,弱者的权益也能有人关注,这样和谐社会才不是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