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实施“宵禁”政策,那么如果古人有没有夜生活呢?如果宵禁之前没有回家会发生什么?
在古代的大多数朝代,都存在着宵禁的制度,所谓“宵”就是夜晚,“禁”是禁止的意思,“宵禁”就是禁止人们在夜晚活动,这是维护治安的需要。
宵禁制度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周代,在当时有一个名叫“司寤氏”的官职,它的职责就是“掌夜时,以星分夜,以诏夜士夜禁,御晨行者,禁宵行者、夜游者”。
另外,也有其他相关记载:“昏鼓,鼓十,诸门亭皆闭之,行者断,必击问行故,乃行其罪。晨见,掌文鼓纵行者,诸城门吏各入请钥开门。”
如果行人在规定时间以外出行的话,必须要交代清楚原因,否则就会被问罪,以后的历朝历代都继承了这一做法,东汉末年时,曹操曾做过洛阳北部尉,这一职位就有执掌宵禁的职能。
当时朝中有个宦官名叫蹇硕,深受灵帝宠信,权势滔天,蹇硕的叔父违犯禁令,深夜出行,曹操不畏权贵,将蹇硕的叔父处死,因此得罪蹇硕,被贬到外地做县令。
由此可见,古时的宵禁制度执行得还是比较严格的,唐代时社会风气开放,但宵禁却依旧严格。
根据《唐律疏议》记载,到了“白昼漏尽”的时候,官府就会关闭坊间的大门,行人不可以再在街上行走。
那么,有人会有疑问,如果宵禁的时间到了,来不及回家怎么办呢?唐代的大诗人温庭筠就遇到过这样的问题。
当年温庭筠路过广陵时,一次在外面喝酒,由于喝醉耽误了时辰,在夜禁之后才起身回去,结果路上被巡逻的虞候发现,虞候当场就将温庭筠一阵毒打,连门牙都打掉了,温庭筠不忿,向当时的节度使令狐绹上诉,结果令狐绹判虞候无罪。
不过,古人在晚上并非没有娱乐活动,只要不出门就可以了,唐代诗人祖咏在《宴吴王宅》一诗中,就记叙了吴王在晚上举行的一场宴会:“吴王承国宠,列第禁城东。连夜征词客,当春试舞童。砌分池水岸,窗度竹林风。更待西园月,金尊乐未终。”
其实说到古人的夜生活,最值得大书特书的还是宋代,宋朝是中国历史上商业活动极为繁盛的时期,仅商业活动场所就有行、铺、市、肆等诸多种类,除了饮食店和旅店等比较分散外,其他的行业都比较集中,形成了城市中固定的功能区。
宋朝的城市中有很多娱乐场所,最常见的就是“瓦肆勾栏”,也称“瓦子”“瓦市”,关于这个称呼,吴自牧在《梦粱录》中解释说:“瓦舍,谓其‘来时瓦合,去时瓦解’之义,易聚易散也。”可见,瓦肆这一名称与建筑形式无关。
瓦市是一种泛称,酒馆、妓院、茶楼都可以称为瓦市。瓦市中搭设有棚子,是提供各种曲艺、杂技、杂剧等表演的场所。
在这种棚子中,多会设置一些栏杆将表演者与观众分割开来,所以称为“勾栏”。
宋张端义《贵耳集》中写道:“临安中瓦在御街,士大夫必游之地,天下术士皆聚焉。”
这种勾栏中的表演与今天剧场的表演不太一样,他们并不卖票,任何人都可以观看,不过表演到关键处时,表演的人一般都会暂停表演,向周围的观众收取费用,等观众付过钱后,才继续表演。
宋代时瓦子在城中的分布十分密集,在北宋的汴梁城中,光是东角楼一带,就有大大小小的勾栏五十余座,最大的可以容纳上千人。
宋代的城市有一个特点,就是它的商业区和居住区是混杂在一起的,一条街上的房屋既可以作为店铺,又可以当作住宅,几乎家家都可从事商业活动。
那么,为什么偏偏宋代的夜生活可以如此丰富多彩呢?从唐后期到五代时,宵禁制度逐渐松弛,到了宋代,虽然还存在宵禁的制度,但是宵禁的时间被更改。
从北宋开始,宵禁开始的时间从一更改为三更,按照今天的算法,是将宵禁的时间从傍晚七点改到半夜十一点,足足向后推了四个小时。
不止如此,在五更的时候,宵禁就会取消,夜市重新开放,《东京梦华录》中记载,马行街“直至三更尽,才五更又复开张。如耍闹去处,通晓不绝”。
所以,宋朝的宵禁时间是非常短的,这是其夜生活如此丰富的主要原因,当时的人在夜晚外出游玩,饮酒赋诗、欣赏乐舞、沿街购物,甚至算命看相,其娱乐方式多种多样。
南宋诗人陆游在《夜归砖街巷书》中描写杭州夜市:“近坊灯火如昼明,十里东风吹市声。”
在当时,甚至在皇宫中,都可以听到夜市上喧闹的声音。
宋人施德超的《北窗灸輠录》记载,一日深夜,宋仁宗在宫中闻丝竹声笑之声,问道:“此何处作乐?”宫人回答:“此民间酒楼作乐处。”
有时连皇帝都会被夜市吸引,到宫外去游玩,据传闻宋徽宗赵佶就曾偷偷溜出宫,去寻访当时的名妓李师师。